去日本唸書,對28歲的球來說,是一個夢想,但也是有點崎嶇不安的路。也許在大家看來,在28歲可以到日本唸書,的確是令人羨慕的事。但其實並不是真的那麼美好的,到日本並不是那麼讓人羨慕的,除了去唸書是真的是件很好的事以外,很多事情事實上是很現實的,並不是那麼美好的。

還沒去日本前,光是要用簽證就頭痛的不得了,唉~果然是好事會一波多折吧。待球慢慢道來....

因為簽證的關係,不想讓代辦中心亂賺錢,而且又上到不好的語言學校,所以之前也去了日本留學展,拿了問了些資料,想去日本再確認學校。而且又想到如果到日本比較習慣的話,就可以加減打工貼補一些收入。所以後來球就想,嗯~讓日本爸爸收養我的話,簽證應該會比較順利,但其實事實上不然>.<.....

首先日本爸爸是已經幫我問過了,日本的市役所(相當於我們的區公所)說只要台灣法院辦好收養,他們就可以受理收養的入籍。所以呢,球也跑去台北地方法院問了,長這麼大第一次到法院去,進去前心裡真是忐忑不安呢!還好有親切的志工幫忙,很親切的告訴球需要哪些東西。不過,唉~這些準備的東西才是問題呢@.@

*外國人收養台灣人所需資料:
 1.收養同意書  [OK]
   2.收養切結書  [OK]  
   3.收養人中文戶籍謄本    [OK]
   4.被收養人戶籍謄本    [OK]
   5.經認證之中文版有關日本收養法律 [就是說"台灣駐日交流協會"所出示之認識]  
[目前最大的問題,打去台灣駐日交流協會,對方說他們只受理日本人到台灣的事件,完全不理會我,叫我打去日本駐台交流協會。我也打去日本駐台交流協會,他們卻說收養的事情跟他們沒關係@.@皮球是醬子踢的呀!=.=]

這就是我所遇到簽證的問題之一,唉~不知道能問誰,老媽的朋友一個的都不熟,感覺沒在聯絡又去麻煩人家,真的是不太好。明明這應該是很好辦的,為什麼台灣人要刁難台灣人呢!不管我打去台灣駐日或日本駐台的辦事人員都是台灣人,我就感受到了所謂的踢皮球。可惡!很討人厭的死官員心態!

嗚~要辦好收養才能辦理"在留資格認定書",才能申請長期簽證呀。怎麼會這麼難辦呢!~

哼,我就不信我辦不出來!七月底去了,我就跟它賭三個月,反正觀光簽證是三個月,我就不信辦不出來。賭一口氣囉!加油!球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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